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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刺伤人 过年蹲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7:47 宁夏日报

  本报讯 新春佳节之际,饮酒欢聚勿忘遵纪守法。 2月3日,因酒后无端滋事、持刀将他人刺伤,年仅19岁的李某被平罗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他在看守所里流下悔恨的泪水。

  2月2日晚,平罗县陶乐镇无业人员李某与亲朋欢聚醉酒后,从家中携带一把匕首外出,在陶乐镇广场路遇酒后小便的闻某,便无端与闻某滋事。双方推拉撕扯过程中,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闻某刺伤,在逃跑时,被闻警而动的公安民警抓获。(王文革 胡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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