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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患病可享受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8:24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杨啸林萍记者李涛) 今后外来务工人员患病时,也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救助。根据雨花台区有关规定,今年该区将把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范围,让其享受与当地参保农民一样的待遇。据悉,雨花台区是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外来务工人员有7万多人。

  雨花台区现有农民3万多人,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为98%,人均筹资高达1

05元,居全市之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始大量出现。”雨花台区卫生局副局长翟高峰介绍说,根据调查统计显示,该区目前共有3万多名失地农民和7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且大部分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时常有“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的遭遇。

  “让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避免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无疑是打造和谐雨花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该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凡在雨花台区暂住超过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过,由于集体扶持资金标准不一,外来务工人员个人出资要高出当地农民24元的标准。翟高峰告诉记者,哪怕105元的人均筹资都要自己缴纳,外来务工人员也会积极响应,因为一旦不幸罹患大病,他们最高可获得4.2万元的补助。

  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雨花台区其实早已有试点。该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1年板桥街道就将辖区内村办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参保筹资也由街道、企业、个人三方承担,分别出资20元、20元和60元。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是通过设立基金的形式对患者进行补偿,所以参保的人越多,基金的量就越大,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强。翟高峰表示,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抗风险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把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参保范围的一个重要目的。(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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