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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刷卡消费烦恼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8:47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春节长假期间不少市民刷信用卡消费时遇到了麻烦。昨日记者就接到一位市民的来电抱怨:“使用信用卡发生透支,为什么我交了最低还款金额后,银行还要收我透支利息呢?”

  记者带着一系列的困惑走进了银行。“按照透支还款金额的不同,持卡人可以选择全额还款方式或是最低还款方式。当持卡人发生信用透支后,只有按照全额还款方式在免息

期内还款,才不存在透支利息的问题。但是,如果持卡人当初申请办卡时选择的是最低还款方式,就存在透支利息的问题了。例如,持卡人透支3000元,透支期为10天,按消费透支金额的10%作为最低还款额,透支利息以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如果持卡人在免息期内还款300元,那么透支利息就为2700X5/10000X10=13.5元。如果持卡人在免息期内还款200元,那么透支利息就为2800X5/10000X10=14元,但同时由于持卡人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银行还要向持卡人收取(300 200)X5%=5元的滞纳金。按照银行对滞纳金最低收10元的规定,该持卡人最终向银行支付10元的滞纳金。”银行人士向记者解释,“其实,在银行还有一个超限费的概念。比如说,这个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为10000元,但需要购买的物品为15000元,这时候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临时调高信用额度,经银行审核通过后,该持卡人可以刷卡消费15000元。但是由于持卡人透支的金额已经超过了持卡人本来的信用额度,那么这时候持卡人需要支付银行5000X5%=2.5元的超限费。按照银行对超限费最低收10元的规定,该持卡人最终向银行支付10元的超限费。”关于超限费很多市民是不太了解的。

  作者:金姬王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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