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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银行卡私取9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8:47 南京晨报

  晨报讯身为项目部经理,因生意亏本,竟然用捡到的卡取钱给员工发工资的犯罪嫌疑人季志明,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6岁的季志明,系江苏省通州市人,南京某装饰公司项目部经理。由于装饰行业竞争太激烈,季志明的公司生意亏本导致无力给员工发工资,这让季志明很头疼。

  季志明工作之余在南京某学院上学,据他本人交待:2005年10月24日晚上9时许,季志明从学校放学回家。路过学校的教学楼梯口处,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他一看四周无人,悄悄捡起来放进自己口袋里。回到家里打开钱包一看,里面有现金人民币100余元、各种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正好缺钱用的季志明竟然起了贪心,当天晚上来到宁工新寓附近一家超市的自动柜员机上试着取款。试了一组密码后被拒,他改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一试,果然成功了。于是,他共分三次提出5000元现金。第二天,他又来到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再分三次提出4000元现金,其余的信用卡因不知密码取不出钱而作罢。取出的钱,季志明全部用来给工人发工资和自己消费。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根据银行录像等线索,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季志明身上,在学校里将季志明抓获归案。案发后,当检察官问起犯罪原因时,季志明回答:当时因生意失败缺乏资金,就产生了侥幸心理。取钱时,也没想到身份证号码就是密码,太方便了。

  作者:李国田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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