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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1760个临时售炮点元宵节后须注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8: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5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办理烟花爆竹临时营业执照的经营户,须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将受到处罚。昨天,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这一消息。

  北京工商局企业监督处处长孔江介绍,正月十五以后,已经取得临时执照的1760个烟花爆竹经营户,要到工商部门重新核准经营范围,办理烟花爆竹一项的注销。

  孔江说,取得烟花爆竹长期经营执照的则不在此范围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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