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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局部地区流脑有暴发隐患 卫生部公布《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为加强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工作,卫生部近日组织制订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呼吸道传染病,常在冬春季节发病和流行,以儿童多见,新中国成立后曾发生过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近几年来发病率一直徘徊在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

  但近两年来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在局部地区仍存在暴发流行的隐患,流脑的病死率呈上升趋势,一些省份C群菌株引发的病例增多,流脑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方案》要求,一旦流脑密切接触者出现突然寒战、高热、恶心、呕吐、流涕、鼻塞、咽痛、全身疼痛、头痛、淤点淤斑等症状和体征,要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

  《方案》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

  《方案》要求,在流脑流行时,各地应告知群众尽量避免探视病人或到流行地区探亲访友。发生暴发流行的地区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举行群众性聚会。

  《方案》要求各地,对发生疫情的学校,会同教育部门实施晨检制度,监测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

  晨检制度将在以下情况下启动:当出现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7天内发现2例或2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乡镇14天内发现3例或3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县1个月内发现5例或5例以上流脑病例疫情时,应采取主动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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