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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高呼抓贼保安无动于衷 保安所在公司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2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王某在北京力超健身公司的健身中心打台球时被人抢走手机,他指责该公司保安听到抓贼声后无动于衷,放走了小偷,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近日,市一中院认定力超健身公司未尽义务,判令其赔偿王某损失2060元。

  据王某介绍,去年4月16日晚,他到北京力超健身公司二楼打台球,一名男子趁他不备,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就跑向出口。他发现后一边高呼抓贼,一边追赶。

  王某说,当他大喊着追到健身中心一楼时,出口处的保安却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拦截行为,眼睁睁地看着那名男子逃跑。王某认为健身中心没有尽到保护顾客财产安全的义务,要求健身中心赔偿损失2800余元。

  力超健身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绝赔偿。该公司称,每个台球桌下都有保管箱,墙壁上也挂着“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的警示牌。此外,在事发前,王某曾与小偷聊天,因而在王某大喊抓贼时,保安才措手不及。

  法院认为,王某在健身中心接受服务的同时,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也应受到保障,但健身中心未尽到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L(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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