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换照风波:撤台后年损逾3亿龙祥求偿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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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2月5日电 台湾龙祥电影台去年8月遭到当时的“新闻局长”姚文智以“财务结构不佳”等理由撤台,董事长王应祥向“行政院”提出诉愿,并获裁定取消原处分后,决定向“新闻局”提出18亿新台币的赔偿,及向姚文智提出“妨害信用”的刑事诉讼。 据《澳门日报》报道,王应祥是在3日收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的通知。而在传出“龙祥赢了,‘新闻局’输了”的消息后,因当初“新闻局”的处理手法太粗糙,使得这场 官司有九成以上的胜算,让岛内最少有11家律师事务所主动与王应祥联系,表示愿意不收任何费用帮龙祥打官司。据悉,去年7月底岛内的电视台换照风波中,老字号的龙祥电影台被“新闻局”以“财务结构不佳”等理由,裁定不予换照的处分,于2005年8月1日起被勒令停播。此后龙祥提出诉愿,经岛内有关部门审议,查出龙祥公司资本并无财务不佳实情,裁定撤销原处分。 龙祥集团的会计师与律师统计说,龙祥电影台被勒令停播后,在广吿、系统方面造成的财务损失总计超过1.5亿新台币,其中还不包括龙祥电影台解体后,原有员工失业造成的问题。 王应祥说,龙祥电影台撤照后,估计每年损失3亿新台币,因一张执照有效期为6年,所以龙祥集团将向“新闻局”提出18亿新台币的赔偿,除非“新闻局”能尽快恢复其执照,并命令系统业者恢复其频道位及广吿费用,龙祥才会考虑改为索赔1.5亿新台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