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处盗版犯罪活动 一批扫黄打非大要案被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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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8:11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曲志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提供的材料表明,我国“扫黄打非”斗争2005年继续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办力度,一批盗版、侵权、走私等重大案件被破获、宣判,严惩了不法犯罪分子,遏制了非法出版活动泛滥势头。 江西一举查获非法VCD光盘生产线4条 江西“4·12”非法光盘生产线案,是除广东省以外,我国境内一次性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数量最多的案件。 2004年4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境内有涉嫌非法光盘生产线的举报,随即向公安部门通报。4月13日,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会同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成功地破获此案,抓获首要犯罪嫌疑人陈汉荣和其他2名涉案人员,当场查获非法VCD光盘生产线4条(其中1条为双头生产线)、盗版光盘及半成品100余万张和一批原材料。 2004年12月31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汉荣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安徽破获本省最大盗版教材教辅案 2006年1月9日,安徽省迄今为止最大一起盗版图书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许庆龙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张尧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5.8万余元。 这个案件是根据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投诉,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管处会同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破获的。 2004年8月9日,办案人员在合肥市常青镇姚公庙附近查获利用民宅存放盗版图书的仓库,房间内堆放着成捆的教材和教辅读物,其中大部分的包装纸上标有“高教社”字样。经过高等教育出版社现场抽样鉴定,这些教材和教辅读物均为盗版。 随后,执法人员在知情人的带领下,又查获了第二个仓库,这里除了高等教育出版社图书的盗版本外,还存放着近30个版别的其他图书。经清点,两个仓库的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共13车,总码洋230余万元。 安徽省公安部门于11月26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许庆龙、张尧抓获。经审讯,专案组又相继查获了分布在合肥市郊区的6间盗版图书仓库,共缴获盗版书刊38.97万册,价值484万元。 江苏“9·26”特大非法出版案犯罪分子终于伏法 曾是我国最大的盗印发行教材、教辅案件的江苏“9·26”非法出版案,历经3年多的侦查、审理后,终于尘埃落定。2005年11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钟山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钟家内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钟山、钟家内经营的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和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判处罚金1000万元。 这一特大非法出版案件,是江苏省“扫黄打非”办于2002年9月9日接到举报后开始查办的。 9月10日,江苏省“扫黄打非”办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在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盗印、销售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读本》大量软片、PS版、成品书、半成品散页和销售账目,以及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非法制作的软片148种等证据。 经初步查证,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2001年底至2002年9月份非法批销教材教辅317种,总码洋高达2800余万元,其中涉嫌盗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读本》码洋达800余万元。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涉嫌盗印、非法出版省内外15家出版单位的图书,向15个省、直辖市的106家单位销售盗印和非法出版的图书,其中通过南京市鼓楼区天翔书店、朝花书店非法销售码洋50余万元。 南京市公安局当年10月9日将主犯钟山抓获,10月11日将其刑事拘留,并于10月15日、19日相继将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和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公司查封,扣押印刷设备和相关物品价值300万元。 广西宁明“5·1”走私光盘案团伙被宣判 2004年5月1日,广西凭祥海关缉私分局在宁明县一公路路段上查获涉嫌走私光盘20万张,运输工具4辆,抓获涉案人员4人。 公安部门遂即对此案立案侦查。2004年5月10日,侦查人员将潜逃至南宁的犯罪嫌疑人莫军抓获,并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扩大侦查范围,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逐渐查清了一个有8人参与的走私盗版团伙的犯罪事实,并先后将佘晓焕、黄军衡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查实,广东不法商人佘晓焕伙同黄军衡等7人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期间,从国外走私光盘共约522万张。 2005年7月12日,崇左市检察院对佘晓焕、黄军衡、李欢德、李中毅、黄美清、张凯越、莫军、赵树斌提起公诉。2005年11月23日,崇左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佘晓焕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判处黄军衡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并分别处40万元-20万元罚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