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五类案件成为清理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2:21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06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五类案件被确定为集中清理重点: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表示,集中清理要达到三个目标: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

要全部执行;防止新的积案发生;通过清理行动,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

  最高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力争执法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