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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最后截止期差4天,尚有7000辆燃油助动车未完成置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9:0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顾金华通讯员周凯)记者昨天从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查处违法上路的燃油助动车4400辆次,本月10日是燃油助动车置换燃气助动车的最后截止日期,但尚有7000辆车次没有完成置换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再次提醒,持有“2003式”和“2004式”号牌的燃油助动车车主,抓紧最后几天时间办理置换手续。逾期者将视其为放弃置换。

  去年末,市公安局发出通告,本市所有在用燃油助动车均已达到规定的8年使用期限,予以强制报废,今年1月1日起禁止其上路行驶。

  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若发现燃油车仍上路行驶,采取教育和处罚的方式,视情况予以50元罚款或者扣车,但是处理过程中,不仅常遇车主“讨价还价”,更多的身揣置换单,当做应付警察的通行证。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尚有约7000辆燃油助动车没有完成置换工作。这部分车主尽快到车辆牌照所属区县的交警支(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近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对违法上路的燃油助动车进行整治查处,若驾驶人拒绝交纳罚款或者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涉嫌被盗抢燃油助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凡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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