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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宅地一尺半邻里互殴赔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9:36 检察日报

  只为1尺5寸宅基地,多年的邻居反目相向,逞凶斗狠,双方互殴。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万余元。

  家住池州市阮桥乡的汪某和桂某是邻居,2005年4月27日下午。桂某修建门面房门前地坪,为1尺5寸地界问题与其邻居汪某发生纠纷,进而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汪某持一把铁

锹冲进门面房,用铁锹打了桂某面部一下,伤情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伤。

  (唐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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