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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未婚与人同居转手卖儿良心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9:36 检察日报

  家有妻室的杨某在外打工期间见异思迁,与女青年邵某恋爱同居并生下一男孩,狠心的杨某为挣钱,竟以6000元人民币将亲生骨肉卖给他人,由此带出了一件涉嫌拐卖儿童案,涉案人员除杨某在逃外,其余三名郭某、隋某、钟某于1月24日被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4年春天,同在青岛打工的杨某和邵某相识,家有妻儿的杨某谎称自己未婚,与

邵某谈起恋爱。2005年夏天,已怀孕的邵某发现杨某老家另有妻室,大闹一场后要把孩子打掉。杨某心怀叵测,许诺回家离婚后与邵某结婚,恳求邵某把孩子生下来,同时找到同在青岛打工的隋某,让其帮助联系买家。隋某打电话给结婚10多年没孩子的舅舅郭某,郭某答应要孩子。一切就绪后,杨某以抱儿子去医院洗澡为由,将孩子以6000元人民币卖给了隋某,隋某又以7300元转卖给了郭某。郭某把孩子抱回家后与好友钟某密谋一番,又以1万元卖给了邻村的张某。

  可怜的邵某发现儿子被卖后,痛不欲生,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顺藤摸瓜于2005年11月21日将郭某、隋某、钟某抓获,并解救了孩子,杨某闻讯逃匿。

  (江石平 何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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