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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撞破路人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2:3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晚8点左右,市民杨先生路过长阳路440号附近的人行道时,一不小心撞在一台空调外机上而受伤。根据《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要求,沿街悬挂的空调外机下沿高度不低于2.5米。而“肇事”的空调外机距地面高度仅有174厘米左右。

  打伞撞在空调上

  记者赶到虹口区中心医院,只见杨先生躺在病床上,额头上缠着块纱布,两只手沾满了血迹。回忆起刚才经历的一幕,杨先生仍然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晚上7点左右,他下班回家途经长阳路434号,由于天下着雨又刮着风,他便打着伞撑在自己的左前方,遮挡了一部分视线,没想,一不小心便撞在了这台空调外机上,摔倒在地,顿时头破血流,幸好路边的一对好心夫妻拨打了报警电话,把他送往医院。“这台外机离地面太近了,又装在人行道上,雨天很容易撞倒行人。”额头上缝了5针的杨先生不无担忧地告诉记者。

  外机过低存隐患

  记者赶到长阳路440号,这台“肇事”的空调机位于一家房地产中介门口,测量下来离地面只有174厘米左右。机身很大,像一块屏风挡在人行道上,且下沿与支架间还横着一块三角支架钢板。撑雨伞经过的行人很多,一不小心很容易撞在空调外机上。当记者问该店老板是否知晓空调外机悬挂在人行道上高度不得低于2.5米时,老板表示不知。

  记者在多条马路上发现,不少空调外机设置不合格。大连西路和北京东路一家小书店外,两台空调外机的高度不及行人腰部。附近一位居民抱怨道:“空调外机悬挂低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高温天里吹出的热风实在受不了。”

  外机悬挂有规定

  记者查阅了一些户外空调外机悬挂的相关规定,根据由市容环卫局制订,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中第2项第5条描述:沿街商店的店招应按要求设置。橱窗陈设应美观大方,遮阳篷帐应整洁,其下沿高度不低于2.5米,宽度不得超过人行道的三分之一(最宽不得超过1.5米)。作者:□柳敏 何易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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