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风貌建筑,您可推荐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2:34 今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李贤 通讯员吴梅 徐连和 孙巍)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第二批历史风貌建筑———包括李鸣钟、张叔诚旧居等在内的205幢,昨天通过专家确认。 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配套办法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确定须经推荐、初审、评审三个程序。 推荐者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历史风貌建筑或者提供有关线索。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