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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者这些常识要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3:50 大众网-农村大众

  年一过完,又到了务工者进城打工的时候。但不少务工者还不知道求职的基本常识,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副主任杨西祖提醒,进城务工一定要警惕“黑职介”,一旦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据杨西祖介绍,务工者求职应该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一般公共职介机构名称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所)”,同时悬挂放心职介牌照。赢利性职介机构必须要有“三

证一照”,即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发放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如果务工者没看到这些证照,一般可认定为“黑职介”,他们从业主体是非法的,没有取得合法的职业介绍证照,目的是利用欺诈手段骗取钱财。这样在求职时就要提高警惕,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求职时,应向职介机构询问用工单位的情况和用工条件,认真保管好收费票据;找到合适职业后,应持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介绍信及时到用工单位面试;面试合格后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手续;如果没有被单位录用,应让用工单位注明不录用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求职者凭退回的介绍信,办理下一次职业介绍手续。

  求职中可能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是逃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务纠纷时,务工者维权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务工者必须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障;工作时间和休假;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

  进城务工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技术等级和相关上岗材料,并尽可能携带本人近期的体检健康证明;对于前往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和边防地区务工的还应在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边防证件。

  劳动部门提醒务工者,以下费用可直接拒绝缴纳: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费和外地(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等。如果有人要强行收取,务工者可举报投诉。已交了费的,就要保存好收据,快快举报,这样有利于劳动等执法部门快速查处。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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