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文书 东窗事发去蹲牢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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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18 宁夏日报 |
本报讯(记者 王旭东 通讯员 汪莹)2月6日,记者获悉,被告人仲鹏为了能进入公安部门工作,竟然伪造文书,虽然暂时取得了信任赢得了工作,没想到不到一年便东窗事发受到法律制裁。 2004年,被告人仲鹏(1961年出生,汉族,江苏人)为了达到进入公安部门工作的目的,竟然伪造“宁夏平罗县水泥厂”、“平罗县工业局”、“平罗县劳动人事局”、“平 罗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四枚印章伪造了《宁夏平罗水泥厂1994年2月2日至2004年2月1日劳动合同书》、《宁夏一九九四年部分地方企业职工调整工资审批表》及《新参加工作工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骗取了劳动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任,于2005年1月1日调入平罗县公安局工作。后来因涉嫌诈骗罪于2005年12月9日被中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月9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仲鹏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