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发现持凶器顽抗 一歹徒昨日被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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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45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卢荻 通讯员赵福金 事发地点:青秀区东葛路 黑龙江省人刘某窜至南宁市东葛路一汽车美容中心,趁人不备从一辆小轿车的车内盗走了内有价值数万元财物的手提包,被群众发现追捕后,刘某竟拿出匕首抗拒抓捕,以暴 力相威胁抓捕他的群众。刘某被抓获后,拒不交代自己的作案经过,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2月6日,刘某涉嫌抢劫罪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2006年1月11日中午11时许,住在南宁市茶花园路的樊某开着一辆白色轿车到东葛路一汽车美容店检修轮胎,樊某将车停好后,就叫该店的修理工帮他检修。当时樊某是背对自己的小车看修理工修轮胎,几分钟后,刘某窜至该汽车美容店,趁人不注意,打开樊某的车门盗走放在车内的一个黑色手提包后逃走,该店一女员工发现后,马上大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几名修理工立即朝刘某逃跑的方向追去。刘某在被几名修理工抓捕的过程中丢弃了刚盗得的手提包并继续逃窜,途中,刘某掏出一把匕首抗拒抓捕,以暴力相威胁抓捕他的群众,他逃至长?村广西司法学校附近时,才被追捕上来的几名修理工制服并报警扭送公安机关。经清点,在此次作案中,刘某盗走的黑色小提包内有三万元现金、梦之岛百货等值购物卡6000多元、银行信用卡等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现年36岁,黑龙江省农民。刘某被抓获后,拒不向公安机关供述作案经过。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务,并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威胁抓捕他的群众,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遂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编辑:韦怡作者:卢荻 赵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