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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协调:有关单位规范减假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55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文英 欧阳晶)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江西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西省检察机关针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协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取得良好的效果。2005年,在江西省检察院的建议下,省高级法院制定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制度的若干规定》;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等单位联合制定了《看守所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若干规定》,并下发全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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