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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扣六分 校车司机“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04 南方都市报

  一年扣六分校车司机“下课”

  全省校车展开体检,合格者将获专用标志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汪春洋)一年内交通违法计6分以上,校车司机就要丢饭碗。笔者昨天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日前联合

发出通知,决定从2月3日至3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校车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今年春季开学前,各级公安、交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深入到各个学校,对辖区学校的校车使用状况逐一进行检验登记备案,经检验合格的将发放校车使用标志。

  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还要求各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对已聘用的校车(含租用车辆)驾驶人登记造册,送公安机关审查并建档。驾驶人需向聘用单位出示本人由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驾驶信誉记录”,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不得驾驶校车。学校在聘用新驾驶人前,应征询公安机关意见,对近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违法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将建议使用单位不予聘用。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还在通知中要求,春季开学前,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所有学校、幼儿园签订责任书,校长和园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同一辆校车的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被查获2次以上的,要追究其学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

  图:

  校车使用标志(正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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