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场撞人者皆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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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44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哈尔滨张峰因滑雪游玩与同事陈允相撞受伤死亡,法院近日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滑雪场和陈允均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5万余元。 去年1月30日,张峰和同事陈允等十余人一同来到哈尔滨郊区某个体滑雪场滑雪游玩。张峰率先滑下,紧跟着陈允也滑了下去。张峰下滑到终点处时,其落点有一个缓坡,滑雪 圈在惯性的作用下又倒滑回来,此时陈允的滑雪圈也到了。两人在巨大的冲力下相撞在一起,张峰当场昏迷,陈允也受了伤。几天后,张峰因抢救无效死亡。同年3月,张峰的家属将陈允和滑雪场业主冯冰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滑雪场在终点处未设置保护网,且又有一缓坡,是导致此次受害人张峰撞伤致死的主要原因。陈允在张峰没有安全撤离之前擅自下滑,是导致张峰撞伤致死的次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