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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剖宫术误伤膀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0:03 红网-三湘都市报

  岳阳市龙六莲向本报反映:2002年1月,她到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做剖宫及输卵管结扎手术时,因医生操作不当等过失,误将其膀胱切开,造成慢性膀胱炎等后患,经医学会鉴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4年来,她饱受肉体和精神折磨,而和医院的官司一打4年至今无果。

  苦苦挣扎负债累累

  据了解,2005年下半年,33岁的龙六莲几次给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写信,含泪诉说自己的苦楚:我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工作。自2002年在岳阳楼区人民医院损伤膀胱至今,将近四年时间,我在各大小医院治疗,仍无济于事。我大小便失禁,身上长期用尿不湿,几乎不敢出门,怕招来别人的白眼,偶尔出门买点生活用品都是匆匆忙忙。膀胱炎和尿潴溜疾病,更使我无法忍受排尿的痛苦,下腹疼痛,夫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影响了夫妻感情,使我无法面对,羞愧万分。如今家里已是负债累累,丈夫也向我提出了离婚要求,说我是一个灾星、祸星。我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眼睛看东西都模糊了。只因老母的规劝和不忍丢下年幼的儿女,我才苦苦挣扎熬到今天,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龙六莲的痛苦,起源于4年前那个并不复杂的手术。

  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2002年1月31日,龙六莲因妊娠到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做剖宫术及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术后,她觉得身体不适,多次到医院诊治。后经岳阳市医学会和湖南省医学会鉴定: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对患者前次剖宫产手术后腹腔脏器粘连估计不足,在行再次剖宫产手术时,存在腹壁切口和手术方式选择错误,以及术中操作不当等过失,致使误伤膀胱。患者膀胱损伤与医方上述医疗过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医疗事件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其中湖南省医学会的鉴定认为:患者所称目前存在下腹疼痛、大便困难以及性生活冷淡等症状与医方过失无因果关系。

  接着,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法医检验所对龙六莲的后期医疗费用进行了鉴定:慢性膀胱炎、盆腔炎根治难度大,已形成一定程序上的医疗依赖,预计后期医疗费用每年约需6000元,计算年限应在20年以上,中国人平均寿命以下考虑。而岳阳市医学会的后期医疗费用鉴定为:慢性膀胱炎,后期治疗费用为4000元。两个鉴定差距巨大。

  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龙六莲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膀胱出口梗阻,尿道后段狭窄致尿潴溜,残余尿量大于50毫升,评定为四级伤残。”

  4年诉讼饱受拖累

  正因为有如此多的鉴定,尽管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争议,但有的鉴定在其它方面的结论很不一致,导致龙六莲与岳阳楼区人民医院的医疗事故赔偿官司一打4年,仍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经过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2005年12月8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将此案发回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重审。

  龙六莲哭着说,我不仅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如今更是深陷诉讼之累,明明是一个四级医疗事故,怎么通过法律途径就那么难以讨回一个公道?

  本报记者 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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