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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龄满十年可续签终身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1:15 新华网

  日前,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兰州市职工权益保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连续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

  市级劳模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如果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连续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退伍、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获得兰州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职工五日内签劳动合同

  该实施办法适用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办法》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自招、录用职工之日起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并在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半年

  《办法》指出,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九十日;合同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以内。

  开除职工须经职代会通过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因职工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另外,用人单位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或对多名职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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