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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个月车祸死亡7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1: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事故高发时间:早晚,18时至19时是最危险时段

  ■事故高发地点:各种路口

  ■受害者:行人和两轮摩托车驾驶人

  ■肇事者:3年以下低驾龄者

  ■起因:车辆超速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宋惕安 王营定

  宁波晚报讯 市交警支队昨天发布2006年第一份交通事故月度报告:1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216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6.67%,不过上报事故仅476起,造成73人死亡、5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28万元,这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2.79%、30.48%、42.89%、55.65%。其中,国省道主干线事故降幅明显,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7.53%、58.82%、59.83%、74.74%,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人。

  市交警支队称,尽管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明显下降,重大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还是有不少问题需要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予以关注———

  (一)从地域来看,全市各地除海曙外均有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其中在余姚、鄞州、慈溪、北仑、宁海、奉化、象山、江北、镇海、江东分别有17人、13人、12人、9人、7人、5人、3人、3人、3人、1人死于交通事故。

  (二)从时间上来看,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多发于早晚。其中18时至19时是最危险时段,1月份出交通事故死了13人;在17时至18时以及19时至20时两个时段,1月份出交通事故分别死亡7人;在6时至7时、7时至8时、21时至22时三个时段,1月份出交通事故分别死亡5人。

  (三)从出事点来看,路口事故高发。1月份,各种路口事故有170起,死亡24人,受伤183人,直接经济损失503847元。其中,公路上的路口事故为81起,死亡15人,受伤94人,直接经济损失215650元。

  (四)从受害者来看,行人和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是两个高危群体,而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死亡数目前也正成倍增加。1月份,有18名行人和18名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死于交通事故,骑车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14人,其中6人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4人为中老年女性),而去年同期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事故死亡仅1人。据分析,在6起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名受害人对事故还是负有不同程度责任的。骑车带人、突然猛拐、速度过快与事故有关。

  (五)从肇事者来看,3年以下低驾龄者仍是机动车驾驶人肇事的突出群体,1月份有187起交通事故由3年以下低驾龄者而起,占机动车驾驶人肇事总数的47.58%。1月份,有一半以上的上报事故都涉及私家车,这些事故造成35人死亡、34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8498元。

  (六)从事故起因来看,车辆超速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是两大祸根。1月份,因机动车超速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肇事致人死亡各5人,非机动车者因逆向行驶和抢道行驶肇事各死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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