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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使用统一标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1:45 信息时报

  全省统一的校巴使用标志

  

校巴使用统一标志(图)

  时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汪春洋)校巴的驾驶者们要小心了!广东省公安厅、教育厅、交通厅日前发出通知,将从2月3日~3月10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校车专

项行动,除继续打击“黑校巴”外,对于正规校巴的驾驶者也提出年内扣6分以上将“丢饭碗”的严厉规定。

  省委副书记王华元曾多次对校车的管理做出批示。今年春季开学前,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到各个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对辖区学校的校车使用状况逐一进行检验登记备案。同时,组织人员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免费对所有在用校车进行一次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公安、教育部门共同发放明显的校车使用标志(见上图)。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组织警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严重超载、超速。

  拥有校巴的学校必须于今年春季开学前,对已聘用的校车(含租用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送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建立驾驶人档案;驾驶人需向聘用单位出示本人由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驾驶信誉记录”,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备案,学校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学校在聘用新驾驶人前,应征询公安机关意见,对近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违法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应当建议使用单位不予聘用。同时,公安机关将及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通报教育部门及车辆使用单位,并督促落实责任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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