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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删除我的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2:12 新闻晚报

  □记者龚星

  晚报讯和父母逛街,无意中拍摄到商店外部,被保安要求将照片删除。新年遇到这种事情,总归有些不舒服,而商家并无要求公民删除照片的权力。经过调解,双方消除了误解。

  大年初二,赵先生和父母来到位于宝山区共江路的宝山购物中心家乐福宝山店。赵先生的父母很开心,在家乐福外面用数码相机拍摄了几张过节的照片,火红的灯笼、漂亮的建筑……想不到正拍着,一名家乐福的保安上前来,严肃地告诉我们,家乐福外部不准拍摄,并要求马上将照片删除。赵先生一家按照要求将照片删除了。“在商场外面的马路上,怎么就不能拍照了呢?”

  宝山区法院的李法官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商业机构内部不允许拍摄,目前已经被大部分消费者理解和接受,但在商场外部,属于公共场所,如何拍摄应属于公民的自由,商场无权以拍摄到了商店外部设施为理由而加以干涉。另外,这种情况下,保安最多也只能劝说,其并无执法和强制的职能,无权要求他人将照片删除。

  家乐福公关部的张小姐得知此事的发生后立刻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当日确有其事。她解释,可能是家乐福过去比较严格的管理,让这名保安过于警惕了。当时赵先生一家对着建筑和一些外部陈设拍照,保安觉得他们的拍摄中人不是主体,就有些奇怪,出于谨慎,便上前要求停止拍摄,并删除照片,对方也比较配合。张小姐对在这场误会中赵先生一家表示了歉意,并愿意提供一套家乐福的新年招贴作为礼物,化解了赵先生多日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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