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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整顿化工企业防止松花江污染事件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6:1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 (记者王敬中)国家环保总局7日宣布,为了迅速遏制环境安全事件多发势头,避免类似松花江水污染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再度发生,环保总局将从即日起对全国127个分布在环境敏感区附近的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大都分布于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

  环保总局强调,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将重新制定、完善、落实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有关措施。同时,环保总局将把127家企业的排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环保总局决定对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并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环保总局将对这11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督办,对于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将依据规定对其实施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和经济处罚。

  环保总局决定对10个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化工、交通等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其中,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环保总局要求各地用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一是全力推进规划环评;二是对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与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评价内容不完善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三是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四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五是健全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严重的突发环境事件,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中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

  他强调,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中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因此,预防应对环境风险,保护公众环境安全,是环保部门在新时期的首要任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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