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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合同来打架 一滩湖水起波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0:3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一滩湖水起波澜

  “3年挖塘整地,投了近3万元,去年开始收益,如今不让承包,这损失,谁来赔?”

  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2005年12月16日。老汪湖堤上,年近六旬的马庆华无奈诉说

。他家住王庄村,和瓦屋村的梁斌隔不远。两人两次来到本报,反复反映承包问题。

  老汪湖面积10万亩,蜿蜒于埇桥和灵璧。时村镇9个村,邻湖2.5万亩,雨水多时,泛滥成灾,祸水一退,宜种宜渔。

  5年前,早春二月,某天,梁斌经过村里变压器旁,见电线杆上贴了通告,区水利局发包老汪湖大堤。芦苇一片,咋承包啊?他不感兴趣。2个月后,村里李庆勤带人上门。奎河河道管理所所长马超反复动员:“你和李庆勤带头,咱工作就好做。”第二天开起家庭会:“咱家5口,将来3个儿结婚生子,11口哩,不包点堤滩,肯定不行。”为妻的表示支持:“包就包呗,还不随你?”该年4月25日,他与管理所签了字。随后,124户农民也签了合同。他包了18.5亩大堤、河滩,其中8亩水面养鱼,投资4万多元。铲芦苇,挖塘泥,整土地。3年艰辛付出,去年收入万元。堤上林木成行,堤外鱼肥羊壮。

  然而好景不长!2005年10月18日,冲疃段居然重新发包。这下子,炸了锅:50年合同,履行才5年,忽然不算数?连法院裁决都说算数,这水利部门,咋言而无信?

  两类合同来打架

  2005年12月16日,记者来到埇桥区,着手调查。

  时村镇副镇长王井贺介绍:1994年前后,沿湖群众,人均百元,以资代劳,开挖随堤河,整出数千亩滩地;后来,上级布置“四荒”拍卖,各村发包2000亩滩地;2001年4月15日,奎河河道管理所依法成为管理主体,开始发包部分滩地,“村合同”与“所合同”渐起矛盾;该年8月,区委拍板:“村合同”所涉滩地不再发包,由水利部门授权乡镇,变更发包主体,使“村合同”自动转为“所合同”。

  “方案虽好,没有贯彻,随便变更了合同,引发了群众上访。”区水利局局长张冠球如是说。

  “水利方面当年发包,多数群众不晓得,镇里也不晓得。”镇人大主任杨士勇如是说。

  冲疃村村主任李涛抱怨:“一会儿重新发包,一会儿说咱村合同仍然有效,弄得两批人,打了好几架。”

  2005年9月、10月,时村镇两次紧急报告。10月11日,区里提出:以水利局为发包主体,重新发包“村合同”到期的冲疃堤段,时村镇配合,水利局解决“所合同”遗留问题。10月29日,区委书记果断批示:“协商妥处此事,不得事态扩大。”区里重申,应由水利局协调解除“所合同”,委托时村镇发包。11月29日上午,水利局送出委托书。下午,时村镇第三次打报告,声称不宜接受委托。

  搓着手,时村镇干部苦笑说:“老问题没解决嘛。要想重新发包,解铃还需系铃人。”

  几番处理费思量

  指点湖滩,村民老贺悠然长叹:“承包户冒了危险,费了钱财,好不容易整出模样,要歇手,咋甘心?没承包的红了眼睛,要不重新发包,那才不依不饶。”

  谈起这起纠纷,在埇桥区水利局,一些人自以为没啥错误,倒是村镇专找麻烦。某同志对老汪湖有多少亩,蓄多少水,一概不知;请他陪同采访,他先迎后拒,一推了之。

  本报群工部。2005年12月22日下午,埇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人反馈情况。他思路清晰,一语中的:“承包户与水利局所签合同合法,应该维护,但法院裁决没法执行,非承包户是多数一方,都嚷着要承包。必须找到利益结合点,在原承包户不受损失的前提下,让双方参与承包,彻底解决问题。”

  春节前夕,梁斌等人,来到本报,称“还在吵架”,对处理“不敢苟同”。他们振振有辞:“包湖滩的,从来少数。不依法维护合同,人多一闹,成了废纸,还叫啥承包,叫啥合同?”

  省城陈律师认为,土地承包关系须予以稳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属于平等主体;哪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依法索赔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

  湖边扰攘,几番狐疑:当堤滩欲换主人,合同欲换印信,咋不能继承大局,扬弃本位,科学决策,协调解决?湖水悠悠,一串惊叹:法院裁决不去执行,区委意见不能贯彻,这种局面该结束了!

  冰点访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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