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 14年婚姻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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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0:3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结婚”达14年之久的婚姻无效,并宣告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且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上诉。 缘何“结婚”14年的婚姻被宣布无效呢?原来,原告莫某与被告吴某系表兄妹关系,当年两人谈恋爱时就遭到双方家人强烈反对,但原被告双方还是隐瞒实情,于1992年初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婚后生育一男孩。2005年6月,原告莫某诉讼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被告却认为双方共同生活已经十几年,对子女无影响,而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莫某与被告吴某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之一,且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起诉的此类案件必须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而且,该类案件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李军范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