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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状告汽车春运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2: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2月5日,春节长假后第一天,邯郸律师殷清利就把一份起诉书递交到了邯郸市邯山区法院,状告邯运集团、邯运馆陶汽车站春运涨价。2月7日,殷律师收到了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并交纳了100元诉讼费。

  据介绍,这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来源于殷清利律师去年春运和今年春运两次乘车遭遇。

  殷清利是邯郸十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向记者介绍,他乘坐馆陶县至邯郸市的客运车,平时购票,不管是在邯郸汽车东站,还是在邯运馆陶县汽车站,票价均是12元/位。但在今年2月3日,即正月初六,殷清利在邯运馆陶车站购票时,价格涨至20元/位,涨价幅度近70%。殷清利说,去年春运,汽车票也进行了涨价,他回忆说,2005年2月17日,即春节正月初九回邯郸时,票价就涨至20元/位,但客票上没有打上“终点站邯郸”,2005年2月26日,即正月十八,殷清利再次乘车购票时,票价仍涨至15元/位。

  殷清利认为,汽车票涨价违反了春运规定,在2005年春运前,河北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就联合下发第一号文,明确河北客运不加价,不执行《运价规则》加成15%的规定。今年春运前,两部门再次对今年春运作出明确批复:春节道路客运不加价。且今年1月11日,邯郸某报第2版“邯运出台春运措施”中,公开承诺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上浮。

  据殷清利计算,仅馆陶车站春运发送邯郸的车次每天有30次左右,每一车次按30人、每人按多收8元计算,每天馆陶车站违规收款达7000多元。

  记者见到了这份对邯运集团和邯运馆陶汽车站的诉状,诉讼请求主要有三个:第一,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票款19元人民币,并支付多收票款占用期间的利息;第二,要求被告换取符合法定价款、法定形式的客票;第三,考虑到被告的不诚信行为,因被告在报纸上承诺“春运票价一律不上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擅自对其及其他旅客加价一事,在同级媒体上作出说明,以给广大旅客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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