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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将有“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3:53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血液中心获悉,新的《血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1998年9月21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新《办法》实施后,献血者将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以往血液包装袋上直接标明献血者姓名的做法将被编号或者条形码所取代,其目的在于为献血者提供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时报》供稿蔡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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