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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中小学生今春起免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4:41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2月7日电(记者王瑟)对新疆农村中小学生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最值得他们高兴的。新疆教育厅决定,从今年三月春季开学起,新疆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缴学杂费,同时落实免费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各项政策措施。

  今年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所

需经费全部纳入国家公共财产保障范围,分项目、按比例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大幅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这项制度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农村真正实现“义务”教育措施的顺利运行。

  新疆1999年基本完成了“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并于2000年年底在65个县、69%的人口中实现了“两基”目标。根据国家制定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结合新疆实际情况,新疆教育厅对近两年全区“两基”规划进行了调整,确定到2007年使新疆未“普九”的17个县(市)全面实现“普九”目标,同时切实抓好已经实现“两基”县市的巩固提高工作。

  据了解,从2003年起,国家和自治区每年投入1.9亿元使新疆56个县(市)205万农村学生享受“两免”资助,大大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入学率。同时,新疆筹措经费对其他县(市)23万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对4万多牧区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据统计,目前国家和新疆用于教育的专项资金累计达到32亿元。

  到2005年年底,新疆已有76个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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