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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客户要看清银行免责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6:52 辽沈晚报

  “拥有电子银行账户的个人和企业如果有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银行可以按协议不赔。”昨日记者获悉,在今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中,对银行、客户、第三方就电子银行业务中的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如何界定进行了这样的规定。

  新《办法》规定,电子银行业务不但包括网上银行业务,还包括电话银行业务、手

机银行业务和自助银行、ATM机等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在法律责任方面,如因银行的系统本身隐患、内部违规操作、擅自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等给客户造成损失,银行方面要承担责任。

  对此,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沈阳营管部电子银行部的相关人士提醒,客户注册电子银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牢记协议中银行的免责条款。

  本报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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