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特困”证明住“平价病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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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0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2月7日,一位患者在展示入住“平价病房”的相关“特困”证明。2006年春节期间,上海市公立二级医院北站医院设立“平价病房”,这是上海首次推出“平价病房”。该“平价病房”主要以低保户、特困户及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为服务对象,医保特困病人第一次入住“平价病房”时,首付优惠20%,个人自负部分优惠50%,以后住院个人自负部分全 免;自费病人床位费优惠50%。申请入住“平价病房”的患者需持有户口所在街道开具的相关“特困”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务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