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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失地农民有了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4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淄博讯“从这个月开始,我们每个月都能领到200元养老金,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1月21日,在张店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发放仪式上,首次从劳动保障部门同志手里领到养老金存折的马尚镇石村村民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据了解,该区首批领取养老金的农民达4500名。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当数量的农民陆续失去土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

育活动开展以来,张店区把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列为头等大事,专门制订实施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土地补偿款利息作为启动资金,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金账户,然后按集体、政府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办法,按月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进入个人专户,政府出资计入社会统筹账户。这样失地农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后,每月可领到100元至210元不等的养老金。

  据悉,目前该区已有32个村2.7万余名农民列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首批筹集养老保险基金2.4亿元,其中28个村、2万多农民每月届时可领到200元以上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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