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炸伤自己还得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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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宁波日报讯(记者 周琼 通讯员 易潇)为了报复“仇人”,河南籍的杨某竟然私自制造爆炸物,结果,在制作“炸弹”的过程中,杨某自己被炸伤。昨天,鄞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7月24日晚上,杨某在鄞州区古林镇某酒楼参加老乡婚宴时,因言语不和与另一名宾客方某发生争执,随后两人就扭打在一起。此后,杨某一直怀恨在心,决定制造爆炸 当月底,杨某回了趟河南淮阳老家,8月中旬,杨某用密码箱装了足足两公斤用于制作爆炸物的氯酸钾和雄黄粉末回到宁波,随即着手开始自己的“复仇行动”。8月16日晚上,杨某制造出了一枚爆炸物,并在古林镇西洋村单家自然村自己的暂住房附近进行了一次试验,爆炸的效果令杨某十分满意。次日下午,杨某又在自己的暂住房内制造爆炸物,当在做第二枚爆炸物时,现场发生了爆炸,杨某的手、腿部及腹部等部位均被炸伤,后被送到医院抢救。 事后,当地辖区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期间,杨某放置在房内的一枚爆炸物又发生了爆炸,致使现场勘查的两名民警被炸成轻伤,3名民警被炸成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