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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旁听,该受限制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董震

  凡是公开审判的案件,法院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许实行“暗箱操作”,但一些公审案件公民却无法进入法庭旁听,对于这种“旁听难”的现象,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忧虑,认为此举不利于社会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日,省城某区的村民张先生反映说,他弟弟与村委打了一起房屋租赁官司。本来案子是公开审理的,村干部大都进了法庭旁听,而他和妻子却遭到了拒绝。原因是法庭里只有两排长椅,椅子上都坐满了人,没有地方了。张先生说:“我就是与案件无关的普通公民,也应当能参与旁听啊!更何况这案子还和我有关系,我难道没权旁听吗?”

  据记者了解,在公开开庭的案件审理中,以种种借口不让公民参与旁听的情况并不罕见。在法院内,记者就曾多次遇到一些进不了法庭的公民。他们有的是遇到类似的纠纷,想听一听案件的审理情况,有的是想感受一下庭审的气氛,但因为属于“与本案无关的人员”而遭到拒绝,仅去年记者在法庭采访案件的庭审时就遇到不下十起。记者也曾经多次在开庭时被拒绝旁听,要求办理旁听手续,而等记者办好手续时,往往案子已经审理过半了。

  对此现象,有法官表示:“不愿意太多人来旁听,法庭内的地方小、座位少是一个方面,主要是担心旁听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影响法庭正常的审判秩序。”的确,我省数家法院发生过旁听人员咆哮公堂的事件,甚至还发生过被告持刀砍伤原告的法庭血案。但法律界人士大多认为法院不应因噎废食,拒绝有权利的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

  据了解,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不予以公开审理外,应当一律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不许实行“暗箱操作”。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张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有利于社会对法院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司法腐败。法院除对旁听人员录音录像等特殊措施进行限制外,不能剥夺普通公民的旁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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