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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得“拖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震通讯员王立强

  本报2月7日讯开庭时间到了,律师和当事人都到齐了,法官却因故迟到,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为“拖堂”。新年开始,我省的平阴等法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此类问题,细化措施,规范审判,以提高诉讼当事人对法官的满意度。

  据了解,平阴等法院规定,法官不得无故“拖堂”,审判人员要确保案件按传票注明的时间准时开庭,不得随意、频繁传唤当事人,杜绝无故拖延开庭,以强化法官准时开庭意识及当事人的守时意识。

  与此同时,法院还规范法官的着装和使用法槌。对所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普通程序,不论是缺席审理,还是当事人全部到庭,只要是正式开庭,法官一律着法袍进行审理,书记员一律着制服,且一律使用法槌,杜绝简易案件不按规定着装和不使用法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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