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家什”灭火收费起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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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张先生的车在加油站附近起了火,借加油站的灭火器灭火后,工作人员却让他交钱,张先生不解,这钱该交吗? 记者尉伟 本报2月7日热线消息6日,省城张先生在一加油站准备加油时车却突然起火,幸亏借 了加油站的灭火器及时扑救才化险为夷,不过工作人员随后收取100元的费用,却让张先生有些不解。据张先生说,6日中午11点半左右,他开车路过历山北路板桥附近,考虑到车里的油不多,他就把车开到了附近一加油站排队等候。谁想当张先生等待加油时,车后部却突然冒出浓烟、蹿起火苗。“不好,起火了!”张先生焦急地喊起来,为了防止火势蔓延,他立刻把自己的车推离了加油站。随后,他赶忙跑到加油站向工作人员借灭火器灭火,但工作人员却让其交纳一定的费用。“当时火势有扩大的趋势”,由于自己车上未带灭火器,张先生十分着急。幸亏旁边的一位司机帮忙劝说道:“如果火势得不到控制的话,有可能对加油站以及正在加油的车辆构成威胁。”加油站工作人员于是将灭火器递给了张先生。很快,张先生将火扑灭。 火被扑灭后,加油站工作人员却向张先生索要150元的费用,经过讨价还价,张先生交付了100元钱。“我把车推开就是怕火势蔓延,如果火烧大了,可能对别人的车和加油站都产生威胁啊!”张先生对这笔费用有些不解。 记者采访了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认为加油站所配备的灭火器使用后,要重新充装干冰,而这些费用是由加油站出,并不是免费的。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李震仲律师认为,从道义上讲,大火面前人人都有救火的责任。张先生的汽车起火后,他使用加油站的灭火器灭火,对灭火器内的灭火材料有所消耗,这部分费用是应该由他负责的,但收多少钱该由损耗灭火器材的实际价值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