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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三项重大行动全面推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18 法制日报

  全面排查127家石化项目

  查处10个违法建设项目

  挂牌督办11家问题严重企业

  本网北京2月7日讯 记者郄建荣 为了“避免类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再度发生”,环保总局三项重大行动将全面推开。这是该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时透露的。

  这三项重大行动是,从即日起对127家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全面排查127家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

  据介绍,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其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87个,占68.5%;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60个,占总数的42.7%;布设于生活(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37个,占29.1%。

  潘岳说,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将针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重新制定、完善、落实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有关措施。为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方便公众监督,环保总局将把127家企业的排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挂牌督办11家问题严重企业

  据介绍,这11家违法企业基本都布设在江河岸边。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对这11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督办,并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对于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其实施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和经济处罚,并联合监察部依照即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追究,其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查处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

  潘岳透露,这10个项目涉及化工、交通,都违反了我国环评法以及环保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环保总局要求这10个大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其中,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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