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民企海外诉讼难 企盼政府伸援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18 法制日报

  法务视点

  本网记者 李立

  “我天天都期待着与美国莱伏顿公司的专利官司能够早一天在法庭上进行对决,每拖延一天都是对我企业生死存亡的考验。”通领科技集团(原浙江东正电气公司)董事长陈伍

胜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上,表达了他的焦虑。

  巨额的诉讼费压得陈伍胜喘不过气来,但他并不想改变决定:“我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抗争,就意味着行业的技术制高点和知识产权永远要掌握在人家的手中,我们只能给人家做下端产业。所以,我决心不屈服不退缩,哪怕变卖家产也要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

  陈伍胜的这番话,说过已经不只一次了。海外维权之艰难,使这个本来十分低调的江浙汉,开始活跃在各种知识产权论坛上,大声疾呼政府部门应当关心支持民营企业海外维权。

  不惜代价敢于“亮剑”

  入世以来,我国汽车、摩托车、农用机械、电池、电视、手机、DVD整机及芯片、MP3芯片、化工材料、医药、食品、文具等行业的企业,纷纷遭遇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这其中,固然有我国出口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但也不乏某些国外竞争对手,滥用知识产权全面封杀中国企业发展空间的企图。

  领通科技遭遇的就是后者。本版曾在去年9月6日做过报道。

  凭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FCI(漏电保护接地插座)产品,领通科技在2004年上半年就抢占了美国50个州的主流市场。2004年4月起,美国电气巨头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美国专利为由,将领通科技的客户尼克公司告上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此后,莱伏顿又以同样手段在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将领通科技的另外一些重要客户告上法庭。

  怀着“我们没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的坚定自信,2004年8月,浙江东正以第二被告的身份,主动介入新墨西哥州莱伏顿诉讼案,决定与其美国客户共进退。“莱伏顿公司目的不是维权,而是要借维权把我们赶出美国市场。”陈伍胜坚持这么认为。

  期间,莱伏顿提出和解,前提是浙江东正要向他们交专利费,但被陈伍胜一口拒绝:“我们的专利根本没有侵犯你们的专利,不能给你们交专利费,如果你们一定要打这一场官司的话,我只能奉陪到底了。”由此,一场中美两企业间马拉松式的官司上演至今。

  不惜代价,敢于“亮剑”,是因为陈伍胜不想在美国市场上委曲求全。但漫长诉讼的巨额成本,已经把这家浙江温州小民企拖得够呛。

  多数中小企业打不起涉外官司

  论坛上,美国美瑞律师事务所国际部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夏廷康律师对浙江东正的遭遇,感到毫不吃惊。他说:“在与中国企业进行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情况下,美国公司通常就会把竞争对手卷进成本昂贵的官司,让对方知难而退。”

  他说,美国公司通常挥舞的“大棒”有三根:一是提起反倾销诉讼,遏制中国企业;二是运用国家贸易委员会的知识产权337条款,打压中国企业;三是用知识产权专利侵权诉讼与中国企业纠缠。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夏廷康认为美国方面的公司一般采取的都是两步走战术来拖垮中方企业:首先依据337条款起诉,如果中国企业不应诉,那么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就会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如果中国企业应诉了,那么美国公司将在打完这个诉讼案后,再提起联邦法院的诉讼不断纠缠下去,以此把财力不足的中国企业拖跨,最终迫使其放弃市场。

  陈伍胜介绍,在莱伏顿公司挑起事端后,领通科技的销售量急剧下降,2005年原计划出口交货值5000万美元,但实际只完成了2500万美元左右。而且每月还要支付10多万美元的律师费,至去年12月已累计支付律师费220多万美元,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陈伍胜由衷地感叹:“我国现阶段的许多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支付美国官司昂贵费用的经济能力。”

  一个有经验的美国律师,每小时的收费在300至700美元之间。一起专利纠纷的案件少则需要一两年时间,长的需几十年才可能结案。昂贵的律师费是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一只拦路虎。

  据记者了解,深圳的朗科公司,在其闪存盘核心技术获得美国专利授权后,考虑到在美国市场专利维权艰难,至今也没有直接采取诉讼手段。据朗科法务中心总监路攀说,目前美国多家企业都在肆无忌惮地侵犯朗科的专利权,其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呼吁建立“知识产权投资风险基金”

  上个月,中国电池行业收到了最大的一份新年礼物———南孚、双鹿、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7家电池企业联手应诉美国劲量电池公司提出的337指控,以胜诉告终。

  谁都不愿被动挨打。分享电池行业胜利的最好方式,也许就是帮助更多的中国企业敢于应诉敢于打官司。

  “知识产权诉讼是市场竞争向法庭的延伸,在这个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之下,隐藏的实际是国家之间利益的冲突和碰撞。”基于这种认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在论坛上鲜明提出,我国政府在保护外国企业在华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与保护中国企业在外国的合法权益。

  面对民企海外专利维权的诸多现实困难,政府该如何提供帮助?与会专家认为,至少有两件事是当务之急:

  一是政府应鼓励行业组织打造专业律师团队联合作战,派出既掌握本行业专业知识,又具备实战经验的高水平律师到国外参与诉讼,以大大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胜诉几率。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韩国和日本,扭转我外贸企业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被动挨打局面,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应诉。

  二是政府应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投资风险基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官司的风险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在与国外大公司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敢于应诉和打官司。

  “美国驻华大使馆专设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官员,向我政府递送美国企业在华受保护名录。中国政府也应该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支持企业在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陶鑫良说。

  不少与会专家还认为,关注与支持民企海外维权,能够增加政府对外知识产权谈判的筹码;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表明政府鼓励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更快地强大起来。无论从维护产业利益还是从国家竞争力的角度出发,政府都理所应当为中国企业撑腰。

  (责任编辑:杨凯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