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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豪宅也偷电刘某获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50 武汉晚报

  住豪宅也偷电

  刘某获刑1年

  本报讯(记者王震通讯员张国军)武昌蓝湾俊园住户刘某因为偷电,最近被武昌区法院判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住在高档小区,家里有4台空调、两台电热水器、两台冰箱,几乎都是“岔”着用。去年6月,武昌供电公司检查人员查获他家偷电,从前年3月以来共偷电4800余元。

  据统计,去年武昌供电公司与公安机关联手,对“电耗子”治安拘留3人,刑事拘留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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