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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物业税要先改革土地出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02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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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地产领域,从2005年3月开始,中央和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些都是改革措施。但是,当物业税被有关方面频频提及时,笔者却感觉到了革命的味道。

  我们可以拿另外一个例子进行比较。将养路费改成燃油附加税,是一个争论多年的

话题。这个事情,绝大多数车主是知道的,而且,在燃油附加税出台之前,车主们仍在自觉缴纳养路费。反过来说到物业税。这个税种是从哪个税费演变而来,我们无从知晓。

  在笔者看来,开征物业税是否能降低房价、减轻消费者负担,至少消费者本身并不清楚,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正确判断。在目前的状况下,物业税所造成的伤害,最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我们应该跳出物业税这个怪圈,从保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探讨房地产税费改革的路径。

  首先应该找出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这两年,房产商被部分专家学者和舆论骂得狗血淋头。部分房产商为富不仁,确有其事。但是,在笔者看来,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问题丛生,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热衷于房地产开发,有两方面原因:部分官员和公务员,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不断攀升的地价让地方财政收入很充实。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长达50年或者70年的土地出让金,被一次性收走了。其结果,当某一届政府将地卖光之后,下一届政府无地可卖,财政收入将大幅度缩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几年前,就有专家建议,土地出让金要按年缴纳。这样一来,至少有三方面的好处:其一,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下来了,房价会有所下降;其二,地方政府收入减少,一方面惠及下一届政府,另一方面对土地开发的热情就会减弱,就会将更多的精力真正放在发展经济上;其三,按年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移到消费者头上,也会让消费者更加理智地买房。

  笔者的建议更具体:先将土地出让金改成年金,年金再改成年税,然后再改成物业税。传承有序,岂不顺理成章。

  笔者不清楚的是,这样一种简单有效,堪称金玉良言的建议,一个改革建议,为什么没有人采纳。反倒是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物业税,一个带着革命色彩的税种,让有关方面和专家学者这么起劲。

  (摘自2月6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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