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放烟花爆竹查得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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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16 南方日报 |
广州禁放烟花爆竹查得紧 春节期间警方查处违规731人,中山眼科医院住满炸伤眼患者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通讯员/公宣)昨天,笔者在中山大学眼科医院发现,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住院的患者达24名,其中伤势最重的是一名来自河源市和平县的11岁小 朋友曾某,由于燃放爆竹导致左眼病理感染坏死,他将在今天上午做左眼摘除手术。据主治医生林晓峰教授介绍,正月初四中午,该小朋友把爆竹放在一矿泉水瓶子里,引燃后扔到泥地里,爆炸引起的泥浆飞进其左眼,引发病菌感染,家人连夜送其到广州医治,一到医院便被告知左眼球已经坏死。 该医院眼伤外科主任汪振芳教授表示:每年该院都会特开2个区接诊烟花爆竹炸伤的患者,今年36张床已经全部住满。 昨天晚上8点半,广州警方在萝岗黄陂某宾馆查获烟花爆竹一批。 据介绍,当地警方曾连续几年接群众举报称,该场所一直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而在其首层的商务中心柜台上,记者看到有来自湖南浏阳等地的花炮数箱,此外还有各种冲天炮、狗尾巴等整齐堆放;而旁边的牌子上分别列明共计13种烟花爆竹的价格,其中最贵的一种达580元每盒,其余由380元到几十元不等。 广州警方表示:春节期间,广州共出动1900多人次警力,查获违反《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524箱,查处违规人员731人,其中治安拘留6人。 广州市公安局重申,依据《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批准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图: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黄陂某宾馆查获非法烟花近3吨。王辉乔军伟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