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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转账盗走万元巨款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泄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2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文树全)一名只有19岁的小青年,凭借一台电话和一张捡来的银行信用卡,轻而易举就将朋友的万元巨款据为己有,挥霍一空。日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梁某能够作案成功,除了一点运气成分外,多少还是暴露了部分市民(网民)生活中的不良习惯,警方就此提醒:任何时候都应保管好个人信息。

  梁某只有中专文化,家住柳州市弯塘路。2005年10月的一天,梁到同学小曾家玩,正好碰上小曾使用网上银行系统转帐。

  起初,梁毫无歹意,当晚他在曾家过夜,见曾睡觉去了,梁则继续使用电脑上网,打开网页无意中鼠标点击了网上银行系统,网页自动弹出小曾的银行信用卡卡号。看到这一幕,梁尝试着用小曾的生日日期作为密码,没想到竟然进入了小曾的账号,并且清楚看到里面显示的存款余额,梁赶紧找了一张白纸,将账号和密码仔细记录下来。

  到了2005年12月12日早晨,梁到潭中东路一家网吧上网,刚好碰到另外一个同学小顾。顾在网吧担任管理员,梁随口问对方是否有银行信用卡,有急事要用。顾想起几天前收拾网吧时,曾在一张电脑桌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没有钱,但是有一张署名为“廖某”的身份证和四张银行信用卡,至今失主都没有来认领。

  于是,小顾取出其中一张银行信用卡,连同“廖某”的身份证一起交给梁。

  梁来到附近银行储蓄点,打算用身份证再办一张信用卡,银行工作人员查验后表示,该身份证已经不能再开办信用卡,梁又要求更改信用卡密码,并获得工作人员允许。随后,梁走到桂中菜市附近一部公用电话,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准确提供小曾的账号、密码,将其1万余元存款全部转入刚刚更改密码的信用卡中,然后赶回银行把小曾的1万余元全部提走。

  为了对小顾表示“感谢”,梁给了对方200元的辛苦费。当日下午3时许,小曾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通知,称其已经使用电话交易1万余元,小曾以为是父母用其银行卡转账,没有在意,等后来询问父母后,才发现事情不妙,并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6年初,梁向公安机关自首,但1万余元已经被其挥霍一空。警方调查了解到,市民廖某在网吧上网,临走时将钱包遗忘,后廖发现身份证也一起丢失,偷懒没有去银行挂失信用卡,导致梁某有机可乘;同时,银行方面在没有查验原信用卡密码情况下,直接允许客户更改新密码,存在工作上的疏漏。针对一年多来网络盗窃案件日益增加的趋势,警方提醒市民养成良好习惯,有的网页具备自动保存功能,网民千万不要将重要信息保存在网页上,不要使用容易被人猜测的数字作为密码,丢失身份证、信用卡等重要物件后,应立即到有关部门挂失。

  编辑:韦怡作者:杨建林 文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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