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大盗”狂偷徽州木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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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叶国强)今天入室下格子窗,明天登堂取雕梁托;一个撬锁搭爬梯,一个运输销赃物。犯罪分子瞄准徽州木雕频频作案。日前,歙县法院对该案迅速审理,依法从重对犯罪分子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间,吴大水、洪路光、吴木大、程六顺等4人时分时合,采取翻墙、撬锁、爬窗等手段先后在歙县杞梓里、三阳及浙江周边等地窃取格子 门窗、木雕梁托、红木桌、匾、瓷罐等物,并由洪立新、洪绍全两人运输转移,累计作案39起,盗窃财物价值25万余元。庭审中,因为6名被告人作案次数多,仅列举他们的犯罪事实检察官就花了一个多小时。审理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大水、洪路光有期徒刑14年,判处吴木大有期徒刑10年;以盗窃罪判处程六顺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转移赃物罪分别对洪立新、洪绍全处以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