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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逛步行街?罚款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33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 张权 通讯员杜治锐)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城管大队步行街中队根据相关城管条例再次明确:闹市遛狗如果影响市容观瞻,尤其是在步行街这样的繁华地段,狗主人将要被处以罚款,最高金额500元。

  步行街中队队长谈富春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提高,城市中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在市内繁华闹市区和风景名胜地经常能看见一些市民带着狗儿出

来散步、逛街。但随着狗数量的增多,体形的大型化,宠物狗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随之引发的一系列不文明行为令人堪忧:宠物狗随地便溺,践踏花草绿地,疯狗伤人扰民事件屡屡发生。步行街上,就屡屡发生此类的现象,因此,该中队特意加强在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对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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