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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能不能学学白居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尔冬

  上个月在《广州日报》上看到一条新闻《商业医疗保险内藏玄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要想拿到理赔,要得齐所有“高难”症状,而如此“高难”症状病人几乎碰不到。昨日,又有媒体刊登新闻透露,深圳6名投保人认为某保险公司重疾险限制诊疗方法有失公平,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又引发了一阵热论。有同事更说:“我都知道活着的时候拿

不到钱的啦!”

  “重疾险”是不是真的买时容易用时难,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几率低过中头奖?保险公司是不是在为拒赔预设门槛、埋下地雷?只怕已买和将买保险的人都要仔细掂量掂量。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这道理地球人都知道,可是,如果在诊断和治疗方法上对消费者设立过多限制,被太多人认为显失公平并引发法律纠纷的话,也就失去了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的真义。据悉,上海保监局已提出“无理由退保”,相信保险公司也感受到了来自监管机构的压力。

  除了强化合同的公平性和操作性外,保险公司还得在合同的通俗化上下工功夫。试想,除了专业人士,谁明白“主功能手指保险”实际上就是食指和拇指保险,谁清楚“现金价值”、“减额缴清”?让人深感无奈的是,虽然保监会早就下发了《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首份号称“初中生可以基本看懂条款”的保单早在前年也已在广州推出,笔者年前变更保险合同时,发现“天书”还是那个“天书”,糊涂还是那个糊涂。

  宋人笔记记载,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为了让自己的诗通俗易懂,把老婆婆们作为“第一读者”,“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保险公司有实力建立庞大的医疗精英专家顾问团,设立精密无比的条款,难道还不能网罗语言人才,让合同文本不再陷入术语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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