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安全标签花炮将被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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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3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凡未粘贴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省公安厅监制的安全标志的烟花爆竹,将被当作非法产品收缴、处置。昨日,省公安厅召开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安全保卫电视电话会,并从即日起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 省公安厅严令各地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对辖区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省公安厅明确规定 ,凡未粘贴安全标志的烟花爆竹,一律视为非法产品予以收缴、处置。□记者李红汛通讯员张晓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