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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QQ”生情竟遭“烂仔”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1: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阿曼 冯办

  宁波晚报讯 奉化少妇范某在“QQ”上结识二十出头的小伙吴某,没想到吴某贪婪成性,她遭到了吴某的威胁、要挟!奉化法院昨对吴某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范某是2004年上半年通过“QQ”结交吴某这名网友的,当年10月前后就见了面。
一个月后,无生活来源又好逸恶劳的吴某向范某哭诉,说自己在宁波开公司亏了本急需用钱。范某信以为真,借给吴某1万余元。去年1月,吴某又以自己的眼睛及胃有毛病要住院治疗等为借口,多次向范某借钱,范某均一一提供给吴某。就这样,吴某软缠硬磨,先后16次向范某要得3万余元。去年9月,范某反感吴某一再要钱的行为,决定不再给钱了,但吴某不依,不断发短信、“QQ”信息等,威胁范某,称范某若不给钱就将两人不正当交往的事情告诉范某丈夫,并扬言要伤害范某及其儿子。

  范某迫于威胁,分两次共给吴某汇款3500元。贪心不足的吴某见敲诈得逞,继续要挟范某。去年11月,不堪忍受的范某向警方报案。奉化法院认定吴某最后从范某处取得的3500元是以威胁、要挟方法索得的,这种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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